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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站”还是“跪”?

是“站”还是“跪”?

   《包公赔情》是一出评剧经典戏,其中的唱段 蒙嫂娘十八年将弟抚养 是魏派的代表作,也是经典中的经典。脍炙人口,久唱不衰。听了众多的演唱音频,发现其中一句唱词有两个不同的版本。“文武官送行在长亭上,遇百姓道旁,头顶呈状喊冤枉”。这里用的是字。也有的版本唱成道旁。请教各位老师,是唱道旁还是唱道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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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以为是用“跪”字合乎情理。
    在封建社会,老百姓见了当官的必须下跪,这是朝廷礼法所规定的。包公虽然为民做主,但是朝廷礼法不是包公说了算的。
    在《红楼梦》里,元春省亲时,贾母见了孙女,也必须下跪,拜见娘娘。进门后,再论家礼,孙女跪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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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道旁是孙路阳在演唱时改的,他说在那个年代贫民百姓告状应该是跪道旁的。此说法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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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跪”!


古时黎民百姓身份卑微,见官是一定要跪的!



[ 本帖最后由 评剧鉴赏家 于 2016-1-6 22:5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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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剧鉴赏家-戏曲传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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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先生唱的确实是站,孙璐阳老师解释过这件事,在那个年代还是“跪”更合理!
书剑飘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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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顶状纸喊冤枉的平民百姓必须要跪!如果是看热闹的百姓也可站在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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