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传统评剧音乐在程式性下的传承和发展与当代评剧音乐改革
众所周知,评剧是由冀东莲花落拆出戏演变而成的,时间大约在上世纪一十年代初。评剧初成时期的基本调即“月明珠调”,这是一种明显带有莲花落音乐喇叭牌子特征的上下句。评剧一经由观众的选择而诞生,月明珠调就成为了评剧最早的声腔音乐程式,这种音乐程式鲜明的语音特征是以冀东语音为依据的。紧接着天津落子馆中大批女艺人投身评剧艺术,评剧女伶艺术在天津崛起。女伶们在各自的艺术实践中,把她们所熟悉的诸多曲调不同程度地吸收到评剧声腔中来,同时也把浓重的天津方言语音和北京语音带入了演唱中,这样就使评剧声腔音乐在形式上不断充实、丰富,不断改进、完善,最终达到成熟和规范。
评剧音乐的发展首先表现在垛板从慢板中的“夹垛”形式中分化出来,形成了独立的板式,并在实践中形成了衔接自然的板式转换形式。然后女伶们又借鉴了京韵大鼓句前衬句的形式,在慢板句前加入以莲花落泛声乐句曲调变化而成的衬句。作为一种程式,句前衬句的加入丰富了评剧剧种音乐程式。大约上世纪20年代前后,女伶们在慢板中又创造了以唱词两逗形式为特征的两分句形式,这种两分句句型的出现也同样丰富和发展了评剧剧种音乐程式。像“闻听此言大吃一惊”这样的首句唱腔就是典型的两分句形式,这样的首句也成为了评剧慢板起腔句的一种程式。大约在上世纪20年代初期,评剧慢板上句中又创造了一种属调的形式,即下方四度调的形式。同时还出现了一种唱词尾字为上声字的落1音的宫调式上句,这两种句型的出现,使评剧慢板上句唱腔形式更加多样,从而丰富和发展了评剧剧种音乐程式。与此同时女伶们还借鉴河北梆子搭调的形式,把莲花落中的散唱降低五度演唱形成了评剧自己的搭调。搭调的创造不但丰富、扩展了评剧音乐的表现力,而且也充实和发展了评剧剧种音乐程式。这一时期女伶们还将莲花落拆出戏中以河北梆子锁板演变出的甩腔,在演唱时又借鉴了梆子甩腔尾部同音反复的形式,由此使评剧的甩腔得以发展。在30年代女伶们又吸收了牌子曲《罗江怨》尾腔,再一次发展了评剧的甩腔。20年代初期李金顺吸收了京韵大鼓中眼起腔的形式,在慢板中创造了中眼起腔句型。这种形式经由众多女伶在民间性创作方式和发展机制下不断改进、完善、和规范,至30年代中期,评剧慢板已由月明珠调的上下句均头眼起腔的形式,发展为上句中眼起腔,下句头眼起腔的形式了。在李金顺主导下经众多女伶的集体创造,评剧的慢板得到很大的发展,这种发展就直接体现为评剧剧种音乐程式的发展。评剧的哭迷子继莲花落时期的形式经女伶的创造篇幅不断扩大,曲调愈加丰富,至30年代中期,爱莲君吸收京韵大鼓长腔的大迷子不但旋律起伏跌宕、委婉细腻,而且篇幅长达20多小节,真可谓评剧音乐中的咏叹调。从20年代初期至30年代中期,反调慢板经女伶们的创造形式更为完善,运用更为广泛。另外,评剧初成时期是生旦同腔的,生旦同唱二六板。后来由于旦腔演唱的速度逐渐缓慢,生腔二六板才从旦腔中分离出来。同时以倪俊声为代表创造了倪派生腔二六板,从而丰富了评剧男声唱腔。大约20年代后期,随着评剧女小生的出现,在旦腔慢板的基础上又派生出了女小生二六板唱腔,这样评剧的男声唱腔就有了更加多样的发展。在评剧音乐程式不断丰富和发展的同时,流派艺术作为评剧音乐程式性的一部分也在为评剧剧种音乐程式的丰富和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以李金顺、刘翠霞、白玉霜、爱莲君为主的评剧艺术流派分别以不同的唱腔特点和演唱特色推动着评剧音乐程式的发展。⒆
以上所述评剧音乐在民间性生存环境和创作方式下程式的丰富和发展,都是以程式性与随机性的辩证统一为原则的,这是一种“死调活腔”的运用形式。可以说,评剧音乐上述所有在形式上的创新和发展都是基于戏剧中人物性格和感情变化的需要的,这些创新形式的特点在于它们基本上遵循着评剧音乐程式的规范。虽然艺人们是以口头的、即兴的方式创作、交流、修改、普及、直至使创新的音乐形式得到统一和规范,但是这些创新的音乐形式无论是旋律上、结构上、还是调性上的改变,总是在唱词字位、句式结构、尾腔模式、和落音等方面尽量保持着传统音乐程式的规式。因此这种规范性下的自由创造,最终推动了程式整体的发展,而这种发展却始终保持了程式性的形式和特色,此即所谓“移步不换形”。“移步不换形”式的发展揭示了剧目音乐发展与剧种音乐发展中局部与整体之间的关系,由于这种发展是剧目音乐中个别的创新形式经由全剧种的普及、统一、规范后,使剧目音乐中个别的创新形式变成全剧种音乐程式中的一部分而融入剧种音乐程式之中,因此这种发展所体现的是剧种音乐整体程式的发展,而非个别剧目音乐孤立的创新。由于这种发展将剧目音乐中个别的创新形式和剧种音乐程式相融合,那么剧种音乐整体性的发展就会给人一种完整的、统一的、和谐的感觉,剧目音乐的创新没有造成剧种音乐的分化、肢解、混乱、和不和谐,因此达到“移步不换形”的效果。可以说评剧音乐上述任何创新均没有违背和破坏评剧剧种音乐程式及其程式性的机制,是程式性使得评剧声腔音乐得以丰富、发展、乃至规范的。虽然与京剧相比评剧音乐的程式还不算丰富,但是从评剧诞生到上世纪40年代末的30多年中,评剧音乐能够得以如此迅速的发展,就显示了戏曲音乐程式性所具有的强劲的发展功能和活力。由此可见,戏曲音乐的程式本来就不是僵化的,而是具有鲜活的生命力的。上述评剧音乐所传承的形式均是传统评剧声腔音乐在民间性生存环境和创作方式下自然发展的最新形式,上述评剧音乐的发展即是在这种自然发展的最新形式基础上的发展。亦即传统评剧音乐的传承和发展是遵循剧种音乐程式历史发展逻辑的传承和发展。因此这种传承和发展既保持了音乐程式前后变化合乎逻辑的紧密衔接,又展示了这种传承和发展轨迹的自然天成的状态。
但是在上世纪50年代以后,由于民间性生存环境已不再,专业性创作方式难以按照民间性创作方式合乎逻辑地对评剧音乐加以传承和发展,加之音乐工作者对评剧音乐的历史发展过程及其形式缺少真正的了解和把握,评剧音乐不可能按照自身的逻辑和自然的轨迹传承和发展,在这种情况下评剧音乐必然脱离传统戏曲音乐发展的逻辑和轨道,走上一条非传统戏曲音乐发展的途径,这是毫不奇怪的。比如,上世纪50年代评剧音乐主体板式——慢板的传承和发展就摆脱了传统评剧音乐自然发展的逻辑和最新的形式规范,这种发展不但没有传承40年代末演员门所普遍运用的已经被规范了的上句中眼起腔、下句头眼起腔的慢板程式,反而将这种慢板形式主观地视为一种偶然和即兴的变格形式——“抢板”。慢板的发展不但没有延续评剧音乐自然发展的轨迹,反而倒退了30多年又以月明珠调头眼起腔的形式作为传承和发展的基础。这种否定评剧音乐历史发展过程,破坏剧种音乐传承发展逻辑的做法,只能使评剧音乐的发展脱离正常的轨道。由于对于评剧音乐民间性及其历史缺少真正的了解和合乎规律的传承和发展,在这一时期的创新实践中,最富于感染力的搭调和哭迷子两种唱腔几乎被遗弃不用;二六板和垛板在结构形式上常常互相混淆;顶板和楼上楼形式的滥用常常造成板式结构逻辑的混乱……,一些新形式的创造往往缺少对传统形式合乎逻辑地传承,而是采用歌曲和歌剧的方法将传统音乐形式作为素材来使用的,因此这一时期评剧音乐在程式上的发展是及其不足的。据我的研究,在慢板中能够融入传统评剧音乐程式的大约只有两种句型:一种是将上声尾字唱词的“1 3 2”音腔降低五度形成“4 6 5”音腔的慢板落5音上句句型;另一种是将“76 56 1 ―”尾腔降低四度变成“43 23 5 ―”形式的慢板下句句型。⒇在艺术上形成的新的、影响较大的流派只有以新凤霞为代表的“新派”,而新派唱腔在当时创新发展观念的影响下,亦存在着过多运用普通话和唱腔结构与传统联系不足等问题。五六十年代深受观众欢迎的鲜(灵霞)派、韩(少云)派、花(淑兰)派、筱(俊亭)派,在八九十年代虽经不少年轻演员仿效,但终因在专业性创作的新剧目中,诸流派的程式性特征难以得到合规律地传承和发展,致使这些流派艺术难以具有真正的生命力。那一时期,由于评剧改革实践在主观上抛开了程式性,虽然音乐家们也注意到程式性对于戏曲的重要,企图以创新的音乐形式的反复运用来重建评剧音乐程式,但由于戏曲艺术民间性的生存环境和创作方式已经不再,加之专业性创作方式标新立异的主观追求与戏曲音乐发展的不适应,评剧音乐的程式性终难以在剧种音乐整体之外由个别剧团对创新形式的反复运用来重建。在失去传统音乐程式性的创作方式和发展机制的情况下,由于剧目音乐中的创新形式无法在全剧种普及、统一、和规范,因此无法将这种创新形式融入剧种音乐程式之中,这些剧目音乐中的创新形式,只能成为独立于剧种音乐程式之外的孤立的形式,这样就造成了剧目音乐的独立性,评剧剧目音乐便在这种发展模式下越来越趋向歌剧剧目音乐的性质,这样评剧音乐在客观上就沿着歌剧化的道路发展了。如评剧大慢板的创作就极其深刻地反映出专业性的歌剧化创作与民间性的戏曲创作之间的区别。半个世纪前各地评剧音乐家所创作的各种样式的大慢板至今仍不能够在形式上统一、规范起来,使其融入评剧剧种音乐程式之中,成为评剧剧种共同的音乐程式,那么,这些大慢板形式在客观上就具有了各自独立的性质,这样就使评剧音乐的创新趋向于歌剧的方式了。剧目音乐的创新不但不能够丰富和发展剧种音乐程式,反而造成了剧种音乐的分化和杂乱,显然这种创作方式难以推动剧种音乐的发展,它所显示出的只是一种歌剧化的创作方式极其效果。
也许有人认为,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也曾出现以马泰、魏荣元为首的评剧男声唱腔风靡一时的现象,这样的评剧男声唱腔也成为了当代评剧剧种普遍运用的唱腔了。但是我以为,由于这些男声唱腔在语音上以普通话代替了以冀东、天津、北京三种语音为规范的评剧音韵,因此虽然这些男声唱腔在当代评剧中似乎具有了某种“程式性”,但是终究由于它与传统评剧音乐程式在语音上的不同所导致的韵味不同,我们则难以将这些男声唱腔纳入评剧传统音乐程式之中。且这些男声唱腔在长期的运用中于形式上亦缺少真正的规范。我以为评剧男声唱腔的创造是在没有严格遵循和传承评剧传统音乐程式性原则下进行的,因此它对于传统评剧声腔音乐程式的发展来说价值是不充分的。它只是在传统评剧剧种音乐程式之外重新创立的一种虽与传统评剧有联系,但却难与传统评剧音乐程式相融合的、具有某种新质的和程式性因素的唱腔。
我们说,对于戏曲音乐的发展而言,其价值就在于剧目音乐的创新对于剧种音乐程式的贡献。如果这种创新形式丰富和发展了剧种音乐程式,那么其价值是肯定的,否则,这种创新对于剧种音乐的发展就毫无价值可言。正是基于这种发展观和价值观,我认为,评剧近半个世纪的改革实践,由于摆脱了传统艺术的程式性,实践的结果尽管丰富多彩,但对于评剧剧种音乐程式的丰富和发展来说却是价值不大的。传统的评剧艺术正是在这种不科学的发展观念下被漠视、被压抑、被抛弃和遗忘的。一个没有传统根基的剧种,其发展能是健康的和有后劲的吗?
除去剧种音乐形式的程式性以外,剧种音乐在语音上的规范也是剧种音乐程式的一个组成因素。评剧音乐从诞生到成熟、规范,它所运用的语音包括冀东、天津、北京三种。这三种语音的混合运用构成了评剧音韵,评剧音韵不但关系到评剧音乐的形式,而且决定了评剧音乐的韵味。而上世纪50年代以来,由于某种错误理论的误导和对推广普通话的误解,评剧音乐创作把普通话当作了剧种语音规范,从而使评剧唱腔逐渐失去了传统的韵味,这是半个世纪以来评剧音乐发展实践中一个极大的失误。焦菊隐先生当年曾经再三强调:“中国各地戏曲的种类很多,它们的分别究竟在什么地方?我想它们主要的分别,是在音乐上、曲调上、和语言上。因此,戏曲改进工作的头等重要的任务,便是要好好地去解决音乐问题。不重视地方剧种的音乐上的地方特色,就是取消地方戏的独特性和发展的可能性,结束它的生命。”“地方剧种中的音乐,其分别首先是由当地的方言所决定的。歌唱是当地地方语言的扩大,有了方言的基础,然后再根据人物的阶级、性格、和人物在特定情境下所产生的特定思想感情,把这个方言扩大,便成为它的独特的曲调。……因此,要丰富和发展地方戏的音乐和曲调,就不能脱离它的原有的方言基础,和人物在特定情境中的特定的思想感情。”“我们目前的主要工作,还应该是努力丰富原有的曲调,而在十分必要的地方,再添加些新制的唱腔。当然,新制的曲子,也必须尊重剧种的方言基础,不能把它的浓厚的地方色彩抹掉或者减弱、不能叫人听来既不像京腔又不像秦腔,既不像评剧又不像越剧,不能叫中国人听来像外国调,叫外国人听来像中国调。可惜,我们某些音乐家和某些演员,也许是由于主观了些,竟把这样艰巨的一个工作,看得太简单了,似乎在企图用自己所哼出来的新调子来代替那些千锤百炼而来的旧调子,而且要一天早晨就创造出一种新歌剧来似的。”(21)这些看法道出了戏曲音乐中至关重要的语言与音乐的关系,遗憾的是这样重要的问题并没有引起我们评剧音乐家们应有的重视。当代评剧音乐创作由于语音规范的改变导致了评剧唱腔音乐及其演唱韵味的改变,致使评剧音乐与传统的距离愈来愈大。如今某些地区的评剧几乎听不到传统评剧的味道,这不能不是评剧音乐发展实践中的又一悲哀。而至今一些著名演员不时在媒体和公开的场合仍旧公然宣称“评剧是演唱普通话的”,这种执迷不悟的表现和以讹传讹地误导观众的做法,更是评剧的悲哀!
可以说,从事评剧艺术的人们都是热爱这门艺术的,都希望评剧艺术能够得到很好地传承和发展。但是长期以来,发展观念的不科学造成了评剧艺术不能正常地传承和发展,评剧音乐中出现了腔随人变、戏无定腔、戏同腔异、传统戏无传统腔的现象,这些现象集中地反映出当代评剧音乐的非程式性特征。此外在当代评剧中的另一种现象就是从剧目上看,只有剧团的戏、编剧的戏、导演的戏、作曲的戏、演员的戏,但是却没有剧种共有的戏,这种现象也充分反映了评剧艺术在剧种概念上的模糊及其逐渐消解的态势,以歌剧的剧目观代替戏曲剧种的剧目观正是这种现象存在的原因。现在60多岁以下的评剧演员基本上没有演出过真正的传统戏,年轻的演员对传统戏就更加生疏,在这种情况下,评剧艺术的发展岂不是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传统戏在我们这一代人手中几近消失,不能不是极大的遗憾。
其实早在上世纪50年代焦菊隐先生对评剧改革就提出过尖锐的批评,他说:“然而,大胆地突破和大胆地创造,并不是盲目地突破和盲目地创造。无论在传统的剧目的表演方法上去大胆突破,无论是为新的剧目去大胆创造,它们的成功和失败,需要根据两个条件来衡量:是在什么基础上,又是向着什么方向去突破和创造的。不根据这两个条件,结果就是盲目的摸索,就是走弯路,就是造成混乱。因此,我们的工作,也不是没有缺点,而且缺点是很大的。
就拿北京的评剧和曲剧来说,它们都是年轻的剧种,没有过于凝固的形式的束缚,所以更容易表现工农兵。可是一接触到表现工农兵,大胆突破和大胆创造的问题就来了,是继承优秀的民族遗产去进行创造呢?还是突破一切向着话剧的方向发展呢?至少从目前的演出上看,我们摸不清首都的戏曲究竟要走的是哪一条道路。姑以评剧作例,几乎一个戏的演出是一个样子,‘女教师’、‘艺海深仇’、‘小女婿’,似乎在向话剧发展;‘张羽煮海’似乎在向京剧发展,而其他的演出又似乎在向新歌剧发展。我们不能这样随风飘来飘去,必须明确我们的方向,必须经过仔细研究和讨论,看准一条路子,然后集中力量去探索它三五年,那才能够有些成就。”(22)只是我们的评剧艺术工作者在当时浮躁的改革热情中是很难听进这种意见的,然而半个世纪后的事实却证明了焦菊隐先生的看法是正确的,评剧新剧目在客观上已经变成了评剧风格式新歌剧。
评剧艺术改革和振兴的实践走过了半个世纪的路程,传统的评剧艺术不但没有得到正常的传承却几近销声匿迹,评剧风格式新歌剧成为了当代评剧创作的主流,这样的现实反映出评剧艺术在传承和发展中存在着严重的问题,这些问题是值得我们关注的。我们说,“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是人人皆知的常识,而以“源不深而望流之远,根不固而求木之长”,甚至“伐根以求木茂,塞源而欲流长”(23)的观念来对待事物的发展,不是思维的错乱就是愚昧无知了。我以为对于戏曲艺术而言,没有合乎逻辑的传承,其发展是根基不牢的,而传承也必须以传统艺术发展的逻辑和轨迹为依据。评剧艺术半个世纪以来发展中的问题,其它传统戏曲剧种应当引为鉴戒,作为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戏曲艺术,应当受到保护和传承。评剧界广大艺术工作者应当恢复对中华传统文化和传统评剧艺术的自尊,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虚心地学习传统,及时地抢救和认真地保护好传统评剧,否则,评剧艺术的传承和发展是不可能实现的。
我们在讨论评剧乃至戏曲艺术传承和发展的同时,并不反对新歌剧的创造。但是发展传统戏曲艺术和创造新歌剧却是两种不同的课题,且这两种课题有着不同的性质、方法、和评价标准的。希望我们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戏曲艺术进行保护和传承的过程中,时时区别对待之。也希望传统戏曲艺术和新歌剧能够在遵循各自规律的前提下同时得到健康的发展。
[ 本帖最后由 常子金 于 2014-8-28 18:44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