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60年,当年11月22日《人民日报》刊发一篇题为《老贺到了小耿家》的通讯报道。在这篇报道中,耿景宜被写成拉拢腐蚀干部的坏分子,专门阻碍农村基层干部开展工作。同时还直指耿景宜是党的叛徒,是不务正业的二流子,是“自首”叛变的变节分子等等。这篇报道刊出后不久,耿景宜就被当地公安机关以腐蚀干部罪逮捕入狱。后因身体原因,耿景宜被保外就医,不久后就去世。
受屈
报道被改编成剧目 并在全国公演
在当时那个年代,《老贺到了小耿家》这篇报道刊出后,在当地引起巨大反响。耿景宜因此锒铛入狱,就连他的妻子儿女也受到很大牵连,在政府机关任公职的子女甚至因此被停职送回老家务农。由于该报道故事性强、戏剧冲突较大,因而一经发出,先是被改编成扬剧《小陈庄风波》,后又被拍成电影《夺印》,中国评剧院还改编成评剧《夺印》,在全国范围内公演。”
从事情的来龙去脉可以看出,首先是《人民日报》报道失实,继而又受到电影《夺印》的左右,才有了评剧《夺印》。
我们看一件事物也不能脱离它的历史背景,在上个世纪60年代《人民日报》的文章无异于什么路线、纲领和指导思想。人们都知道,那是党报,《人民日报》发的文章是不容置疑的。电影也不必细说,那也是党的宣传工具。据我所知,周恩来总理生前曾多次观看评剧《夺印》,并指示说 ‘乐队太响,不要下乐池。’看来在剧本问题上,他老人家也是受了蒙蔽。
在当时,全国很多评剧团都搬演了评剧《夺印》。
要追究责任,那首先要追究《人民日报》报道失实的责任,而《人民日报》是党的喉舌,那么这个责任在政府,政府应该承担这个责任。
原告虽然在扬州当地打赢了官司,可是当地的政府并没有行文到中国演艺界。中国评剧院以 ‘评剧《夺印》是老一辈艺术家改编创作的经典剧目,凝聚了一代艺术家的心血,不管在唱腔还是在艺术手法上,都有很高的价值’为由,坚持演出并无过失。
剧团上演剧目不能只从经济考虑,先要审查一下剧本的来龙去脉。即便是人家已经演出的剧目,再审查一下也没什么坏处,不该演出的坚决不能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