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艺术与报刊的纪实报道还是有本质区别的,毋庸讳言,那个年代的艺术是为政治服务的,可几十年过后已时过境迁,今天的观众坐在台下,已经没人相信演戏里的“陈瘸子”就是在辱骂生活中的耿景宜,我们更不必在这里为此争个面红耳赤。
当然,法院判决停演自有法律依据,可我觉得作为21世纪观众,更多的还是
在欣赏艺术本身,没几个人会像当年那样去考虑政治意义;更没人认为你是在侵权谁。我认为作为普通的戏剧爱好着,喜欢唱可以照常唱,没人去追究你,耿家后人也不会因为唱一段夺印去起诉你,因为有了当年的平反和近期的法院判决足够了。其实演员与观众心中的陈景宜早就已经不是生活中的耿景宜了,《夺印》作为评剧艺术的独立存在应该是没有问题的。